本文详细分析了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对侯元祥等人妨害药品管理案件的一审公开宣判情况。该案件的核心是被告人侯元祥及其家庭成员利用虚构的医学专家身份和虚假的药品信息,向患有严重疾病的患者非法销售未经批准的药物,从而严重扰乱了药品管理秩序和损害了中医药的声誉,同时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了潜在的严重危害。
案件背景: 侯元祥,原系小学教师,无任何中医背景,与女儿侯静均未获得中医医师资格。他们在网络上虚构了一系列的医学专家身份,包括声称毕业于国际医科大学(斯里兰卡),拥有国际医学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国际高级中医师等头衔,并以此身份进行宣传,吸引患者就诊。
非法行为: 侯元祥及其团队在未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熬制成分不明的中药制剂,并以治疗癌症和心脑血管疾病的名义向患者销售。他们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未经批准的抗癌1号抗癌2号和野生心脑汤等药物,以及将临近保质期的中成药拆分后冒充自制药丸销售。
涉案金额与影响: 侯元祥、侯静、侯雷、肖培臻的涉案药品销售金额高达1千余万元,付松杰的涉案金额为224万余元。公安机关从侯元祥处扣押的29种中药材均无合格证和生产厂家标识。法院审理发现,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药品管理法规,还因为涉案药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及成分不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构成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规定的妨害药品管理罪。
法律判决: 法院认为,侯元祥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中医药管理秩序,损害了中医药声誉,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法院对侯元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侯静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侯雷、肖培臻、付松杰分别被判处二年十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共同犯罪中,侯元祥、侯静作为主犯,侯雷、肖培臻、付松杰作为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社会反响: 该案件的宣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及群众旁听了宣判,显示了公众对于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视。
编辑评论: 侯元祥等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更是对患者生命健康权利的严重侵犯。此案的宣判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任何以非法手段扰乱药品管理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提醒公众在就医购药时保持警惕,辨别真伪,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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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假借中医之名 侯元祥非法制售药品一审被判六年 (假借中医之名怎么处理)》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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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本文详细分析了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对侯元祥等人妨害药品管理案件的一审公开宣判情况,该案件的核心是被告人侯元祥及其家庭成员利用虚构的医学专家身份和虚假的药品信息,向患有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