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分析了天津某医院要求新生儿随母姓时签署免责声明的事件。该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医院做法的质疑,认为这种做法可能涉及性别歧视。文章通过采访涉事各方,探讨了医院这一要求的合法性问题。
医院要求签署免责声明的合法性
文章中提到,律师明确表示这种免责声明是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有权选择随父姓或母姓,这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因此,医院要求签署的免责声明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医院工作人员的回应
涉事医院的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一要求并非医院自发的行为,而是根据上级的要求执行。他们强调,这一要求并不是强制性的,只是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对于随父姓是否需要签署免责声明,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没有深入研究过,也不了解相关规定。
卫健委的立场
天津市南开区卫健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并没有这样的要求,并且对于市级部门是否有此类要求也表示不清楚。他们明确指出,自己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并且认为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
法律法规对医院职责的规定
文章中引用了律师的意见,指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医疗机构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审查新生儿姓名是否经过父母协商一致。新生儿的母亲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人,新生儿的姓名由申请人提出并填写,医疗机构并没有对新生儿父母决定新生儿姓名的权利进行把关的权力。
新生儿姓氏纠纷案例
文章还提到了一起因新生儿姓氏引发的纠纷案例。在南通的一对夫妇离婚后,女方多次要求当地妇幼保健院为婚生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但由于男女双方对孩子随谁姓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一直未能办理。这个案例最终由法院判决,认为孩子随母亲姓更为合理。
免责声明的实质
律师王春兰表示,医院要求签署免责声明的目的是规避责任,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并没有赋予医疗保健机构审查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姓名是否达成合意的职责。因此,所谓的免责声明本身就是无效的。如果发生相关纠纷,应该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结论
天津这家医院要求新生儿随母姓时签署免责声明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且可能涉及到对女性权益的不当侵犯。医院和相关部门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尊重和保护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姓氏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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