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件涉及一起争议,即天津某医院要求新生儿父母在办理随母姓的出生证明时签署免责声明,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详细分析说明:
事件背景: 有网友发帖称,在天津一家医院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时,如果新生儿选择随母姓,医院要求签署一份免责声明。该声明的目的是为了在将来发生任何与新生儿姓氏相关的纠纷时,医院能够与这些纠纷无关,声明中还特别提到,如果新生儿随父姓则不需要签署此类声明。
公众质疑: 这一做法引起了网友的质疑,他们认为这可能是对女性的歧视,并质疑这种声明的法律效力。他们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医院的要求似乎并无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经咨询律师后得到的信息显示,这种声明实际上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选取姓氏的原则是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这意味着新生儿随父姓或母姓都是合法的,医院的做法并无法律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医疗机构在登记新生儿姓名时需要审查父母协商一致的材料,新生儿母亲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当然申请人,新生儿的姓名由申请人提出并填写,医疗机构并无权干涉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姓名的决定。
医院回应: 涉事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一要求并非医院的要求,而是来自上级的指示,但医院并不强制执行,只是作为告知的义务。医院工作人员也承认,无论是随父姓还是随母姓,都与医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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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立场: 天津市南开区卫健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他们没有这样的要求,并且表示这样的规定“挺离谱的”。
案例参考: 记者查询发现,近年来因新生儿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引发的纠纷并不罕见。例如南通一对夫妇离婚后,因对孩子跟谁姓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孩子一直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最终法院判决认为,在女方坚持由其为新生儿命名的情况下,确定母亲为新生儿命名更为合理。
律师观点: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春兰指出,医院让签免责声明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在夫妻双方或家属就新生儿随谁姓发生纠纷时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并未赋予医疗保健机构审查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姓名是否达成合意的职责,因此所谓的免责声明本身就是无效的。若发生相关纠纷,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总结: 天津这家医院要求签署免责声明的做法并无法律依据,同时,这种做法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新生儿的姓氏选择是父母的权利,医疗机构不应干涉,而应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提供服务。公众对于此类事件的关注反映了对性别平等和法律公正性的重视,医疗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做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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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医院要求签署免责声明 新生儿随母姓引发争议 工作人员却撇清责任 (医院要求签署费用协议)》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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